2013年3月6日,長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潞安華億實業有限公司申請的《潞安華億實業有限公司年產60萬長米膠帶項目》給予備案,備案號為:長發改工業發【2013】117號。備案文件中明確:本項目的建設規模為年產60萬長米膠帶,主要建設內容為廠房建設及設備購置等。
根據國家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、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和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本項目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。據此,山西潞安華億實業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正式委托我單位進行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。接受委托后,我單位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進行實地踏勘,對擬建工程所在區域的自然環境、社會經濟環境、生活質量、周圍污染源、存在的敏感因素以及擬建項目的工程內容、擬建場地等進行了了解,收集了相關的信息資料。目前,項目煉膠車間的框架已搭建完畢,其余廠房尚未開始建設,生產設備尚未進行安裝。本項目未批先建,違反了環評法的相關規定。
我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和環境特征,進行了環境影響因素識別和評價因子的篩選,然后根據評價技術導則、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及環境現狀監測資料開展環評工作,編制完成了《潞安華億實業有限公司年產60萬長米膠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送審稿)》,提交建設單位,由建設單位呈報環保主管部門組織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