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太原7月18日電(任麗娜)山西針對燃煤大省的特點,污控指標在國家4項指標的基礎上增至6項。18日,山西省環保廳對外公布山西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: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氨氮排放量較2010年削減1.5%,化學需氧量削減2%,煙塵排放量削減2%,工業粉塵排放量削減2%。
山西省環保廳表示,為了保障2011年污染減排任務順利完成,將采取嚴格考核問責制:對減排措施不落實、減排工作進展緩慢的區域下達警示,對減排目標完不成或弄虛作假的,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行環保“一票否決”,并取消參加年度評獎、授予榮譽稱號資格。
山西省環保廳將認真開展“綠色評價”,對重點企業環境行為分季度進行“綠色、藍色、橙色、紅色和黑色”綜合評價定級,并向社會公布,納入社會信用體系。對評價結果好的,在評先創優、上市融資核查、安排環保專項資金和示范項目等方面優先考慮;對評價結果差的,實施限期治理、停產整治直至關閉。
2011年,山西將積極爭取落實火電廠脫硝電價政策,對完成煙氣脫硝設施建設并投入正常運行的火電機組給予電價優惠;加大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,確保征繳到位。落實對高耗能、高污染企業差別電價政策,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過快增長。
與此同時,山西將完善排污權交易的相關配套政策,全面開展排污權交易,提高企業治理污染的積極性,引導企業主動治污。增加考核斷面和氮氮指標,推進同一市域內跨縣生態補償。對跨界斷面水質超標的市、縣,根據斷面水質超標程度扣繳生態補償金,進行限期治理并全省通報;對跨界斷面水質改善明顯的市、縣給予獎勵。
此外,山西省環保廳稱,對于沒有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,不得通過上市融資核查。將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作為“以獎促治”、“以獎代補”政策的重點,積極推進農業源污染減排。(完)